中国涂料协会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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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自愿申请加入本会;
(三)热心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;
(四)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注册、正式生产或组建有一年以上、合法经营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有关的资格认证和强制性认证(如:3C认证、环保认证、安全认证等)的企业,以及依法登记的相关科研单位和社会团体,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向秘书处提出入会申请;
(二)秘书处向申请人提供申请表,申请人填报签章后,将申请表原件寄回秘书处;
(三)秘书处根据申报材料,经调查核实,报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批准后,由秘书处通知申请人,并颁发会员证(铜牌)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出席会员大会,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三)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管理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遵守涂料(含颜料)工业行为管理规范;
(四)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单位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六)提供本会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,并向秘书处反映有关情况。
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秘书处,并交回会员证(铜牌)。
第十二条 本会实行会员退出机制。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,可以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。
1、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;
2、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;
3、依法撤消的单位和企业;
4、停业、转产、破产的单位和企业;
5、以不正当手段或虚假广告获取不法收入、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单位和企业;
6、多次不参加本会活动者;
7、连续两年不履行义务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