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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发布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

时间:2014-06-10 10:54 作者:管理员



    近日,环保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《锡、锑、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和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等4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(控制)标准。据悉,新制定的《锡、锑、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规定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,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。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,二氧化硫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%、47%和57%,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%以上。
    与国二标准相比,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加严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,增加了相关的技术要求。新标准实施后,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进一步降低,第三阶段单机氮氧化物减排量在30%—45%,第四阶段单机颗粒物减排50%—94%。